广大市民朋友:
清明节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祭扫节日,是寄托哀思、悼念逝者的日子。但清明节期间,我市仍处于森林特别防护期,森林火险等级高,祭祖扫墓、焚香烧纸活动引发森林火灾的风险大。为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,严防森林火灾发生,共同打造绿色清明、平安清明、文明清明,温馨提示如下:
一、请谨记森林防火区和特别防护期。全市林地和距离林地边缘30米范围为森林防火区;每年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,为森林特别防护期。在森林防火区和森林特别防护期内,未经批准,禁止一切野外用火。
二、请用实际行动倡导文明环保祭扫。大力推广鲜花祭扫、植树祭扫、网络祭扫等自然、环保、时尚的现代追思活动,做到不污染环境,不影响他人生活,不断提升传统节日的现代意义。
三、请勿触碰森林防火红线。根据《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》和我市各县(区)《禁火令》规定,在森林防火区内,禁止上坟烧纸钱、烧香点烛、燃放烟花爆竹等;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。违反规定造成损失的,依法依规给予警告、罚款、拘留等处罚;涉嫌犯罪的,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。
四、请国家公职人员做好表率。国家公职人员尤其是党员干部要做“告别陋习,崇尚文明”的先行者和带头人,积极宣传森林防火知识,引领带动广大市民自觉以文明安全形式进行祭扫,大力弘扬文明祭扫新风尚。
五、发现火情及时报警。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灾,不要惊慌,立即拨打12119或119报警。
市民朋友们,让我们携手行动,共同践行“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”的理念,从现在做起,从你我做起,用文明祭扫的实际行动,呵护好惠州的绿水青山,保护好我们的绿色家园,为建设更加幸福国内一流城市作出贡献。
惠州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
惠州市应急管理局
2021年4月1日